一名男子因在脸书上(Facebook)分享前女友的亲密照片,被卑诗省民事审裁处(Civil Resolution Tribunal,简称CRT)下令赔偿对方5.000元。
据Glacier Media报道,化名MLA的女子声称科格通(Miguel Luis Cogtong)在未经她同意的情况下,于脸书上分享了自己的亲密照片,她根据省《亲密图像保护法》(IIPA)求偿5.000元。
CRT裁判员坎贝尔(Kate Campbell)在11月26日的裁决中指出,两人是前恋人。
在8月23日的保护令中,仲裁庭成员表示,根据法律的定义,科格通所发布的图像属于私密类型,并且这些图像是在未经MLA同意的情况下分享的。
虽然科格通否认发布这些照片,但坎贝尔发现他确实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这么做了。
“我做出这项裁决是因为申请人提供了3张截屏图,上面显示了发布在脸书上的私密照片,”坎贝尔写道。“3张截图中的两张清楚地显示,照片发布在被告的脸书账户上,因为他的姓名和脸书个人资料显示在左上角。”
“此外,申请人还提供了被告发给她的简讯副本,以及发布脸书上的同一张照片副本。”
此外,MLA还提供了与一位身份不明的朋友简讯聊天副本,该朋友称科格通正在发布她的照片。
“这位朋友在与(MLA)的简讯聊天中附上了脸书上发布的两张照片副本,”坎贝尔说。
裁决指出,科格通提供了证据,证明MLA在社交媒体上发布有关他的负面言论,但仲裁庭员选择忽略。
坎贝尔说:“我发现这并不能反驳(MLA)关于(科格通)在脸书上分享她的亲密照片的指控。”“这也不能免除他遵守《IIPA》的义务,根据《IIPA》,未经同意分享私密图像属于违法行为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