总部设于大温地区二埠(New Westminster)的人权组织,周二在卑诗最高法院挑战禁止安乐死法例。该组织指出,自从18年前肌肉萎缩症女病人罗德里格斯(Sue Rodriguez)争取协助自杀的合法权利,遭加拿大高院推翻之后,全球很多国家均已先后立法承认这种“自由选择死亡权”。卑诗该人权组织现提出诉讼案,冀再由加拿大最高法院作出定夺。
加通社温哥华报道,拥有111个成员的死亡权利告别基金会(Farewell Foundation For The Right to Die)干事奥格登(Russel Ogden)表示,自从加国法院推翻罗德里格斯案后,当年作为支持加国有关法例的论据,现已不合时宜。事实上,有愈来愈多的研究,都确认尊重自我决定权,而个人(特别是脆弱的病人)都可通过很多途径以获得保障,避免在违反个人意愿下结束生命。
指有关论据已不合时宜
罗德里格斯居住卑诗省会维多利亚,患上肌肉萎缩性脊髓侧索硬化症。1993年她要求法院宣布,助人死亡的相关联邦刑法无效,但最终遭高院以5比4推翻。
据加国刑法,劝导、帮助或教唆他人自杀属于违法行为,最高可判入狱14年。
预料,这次由卑诗维权团体提出“自由选择死亡权”诉讼案,最终会再度交由加拿大最高法院定夺。
抨击渥京故步自封
奥格登抨击加拿大联邦政府,在同性恋婚姻、药用大麻和一夫多妻等社会改革议题上,一直采取故步自封态度。
事实上,这并非卑诗省高院首次审理有关死亡权诉讼案。基隆拿市(Kelowna)一女子陪同垂死的年迈母亲,曾经前往瑞士寻求安乐死。后来,在卑诗公民自由协会(B.C. Civil Liberties Association)帮助下,她向卑诗高院提出相关法律挑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