联邦政府公布新规则提案,追踪记录医助死亡程序中,从提出申请至获得服务的个人资料,旨在增进公众对该系统的信任。
该提议方案周五发表在《加拿大宪报》(Canada Gazette) 上。依照这些规定,当患者申请医助死亡时,医生、执业护理师(nurse practitioner)及药剂师,必须提交报告。
假如患者撤回申请,或被确认不合资格,再或者因其他原因死亡,医生与护士也必须报告。
该文件说,蒐集、分析,以及公开报道这些资讯,对"增进公众信任,提供透明度与问责性"十分关键。
文件中指出,"提议中的机制,将为加拿大人提供一幅清晰的画面,相关法律如何在全国运作。"
相关规章要求药剂师,每次为医助死亡目的配发药物时,都要报告。那些信息必须包括,患者、医生、实行医助死亡的日期和地点等基本资料。
加拿大卫生部每年将公布报告,突出申请的人数,被拒绝的人数以及理由。
至今,联邦政府公布了两份中期报告,涉及在加拿大接受医助死亡的人数。这些报告是来自省份与地区自愿提供的信息。
最近一份报告是在10月份,显示在医助死亡合法化的第一个年头,超过2,000名加拿大人获得这项服务,其中大部分年龄在56岁至85岁。
接受医助死亡的患者中,大部份患有晚期癌症,其他的病况包括:神经退化性疾病、循环系统或呼吸系统衰竭。
在加拿大,医助死亡占所有死亡案例的不到1%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