列治文市议员区泽光鉴于有市民对地税有颇多误解,特别撰文透过本报向读者介绍地税问题。
区泽光指出,要明白每年所缴付的地税,先要明白市政府开支、地税税率及房屋估值三者之间的关系。首先,每年市政府会按所提供的服务开支制订一个预算,然后向市内的业主征收地税作为收入,而税率的计算方式是由全市物业总值开支预算。
假设有一个地方,市政府2015年的服务开支为800元,而市内有4间屋子,每间估值20,000元,总值共80,000元,于是得出的税率是0.01%(800元/80,000元),再用这个税率向每户征税,每户摊分各200元,合共800元,刚好满足市府开支所需。
假设2016年政府的开支不变仍然是800元,但是房价有所变化,有升有降也有维持不变的,而物业总值增至90,000元,每户所缴的地税会发生很大变化。首先,由于房屋总值增加了,税率会下降至0.0089%(800元/90,000元),当政府用这个税率来征税时,估值增加了的两间房子(A及B),所缴的地税都会增加,而估值不变的房子(C)缴付的税款却会下降,估值下降的房子(D)就更不用说了。
值得注意的是:第一,虽然是在同一税率下,但估值升幅较大的房子(A),缴交的地税在增幅比例上也会较大,对这些业主形成一个较沉重的负担。第二,房价上升导致物业总值增加,并不等于市政府的税收也随着增加,因为税率会因房价总值增加而下调,所以有人以为房价上升会令市府增加税收,实是误会。
区泽光表示,稍后将会谈谈减低地税负担的几种方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