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星岛日报报道,温哥华的黄小姐以50馀万元自行购入独立屋(图),迁进新居之夜沐浴时,遇上浴室「水漫金山」,水管漏水导致住所水浸;新居水管一直有问题,不胜其烦。黄小姐认为验屋师失职未验出房屋漏水风险,拟入禀法院索赔。本报联络该验屋师,对方指事件可能进入司法程序而拒绝回应。地产界就建议市民,找专业人士协助验屋较有保障。
黄小姐在2009年7月,经过温市缅街(Main St.)一幢独立屋时,看到门口挂着新屋出售广告牌,致电经纪安排睇屋。她说看过房屋后,有意购买这幢1,200平方呎的两层独立屋;对方出价56万元,经议价后降至53万元。她说房子虽然有些地方要修理,但价钱吸引,加上对方答应尽快修好,遂决定购下,而没有通过地产经纪处理。
为确保不会买入问题屋,黄小姐说签约之前花了300元,从报纸找到一自称「加拿大验屋师协会注册会员」的华裔验屋师。这位验屋师去年7月中检查该房子近4小时,但黄小姐当时没在场;事后她收到验屋报告和光盘,对方告诉她该屋没有大问题。黄小姐就于7月底签下转售合约。同年9月30日,黄小姐搬进新居。她对记者说,当天她在新屋度过首夜自很兴奋,但凌晨约3时往楼上浴室沐浴,不久听到屋内有流水声,查看下大吃一惊,原来在走廊楼梯拐角的牆壁不断有水冒出,木地板楼梯已聚了一大滩水,并向楼梯下面直流。
忙乱一番之后,黄小姐当天凌晨3时半紧急致电给承建商,对方早上上门把漏水处的牆板凿开修理,此后水管不再漏水。但每次她用水时,水管都传出扰人「咚咚」声,令她难以入眠,只好搬至另一房间睡觉。现在地下一层租给他人,楼上一直空置。
黄小姐对本报指出,她的房屋2008年11月底建成,跟着曾出租。还好房屋现仍属新屋保养期,建屋商在她和保险公司督促下,维修工作还算积极,勉强可以接受。
她说最气愤的是,如不是验屋师认定房子没大问题,她不会买下来。事后她多次找该验屋师追究不果,现在准备花钱打官司要对方赔偿。她不满地说:「只须打开水龙头就可发现水管是否漏水,不明白为何他(验屋师)当时未发现这个严重问题。」
由于担心日后卖屋会影响房价,黄小姐拒绝让记者在屋外拍照和透露地址。本报曾经试图联络该独立屋建筑商,但不成功。
根据黄小姐所提供的验屋师报告,在「低于平均」、「普通」和「高于平均」这三个级别中,验屋师评定为「高于平均」的中间档次。验屋报告总结部分,更指出房屋短期内须作出较为昂贵维修部分,在「水管」一项,验屋师以英文写「天花板有漏水污渍,(检验时)未有漏水」(non-active, water leakstain at ceiling),并写上中文「天花水渍」的注释。
另外,在报告较前部分列出中英文「房屋检查限制及条款」,其中第二项为:「房屋检查不包括鑑定在牆身、地板或者天花板内部隐藏的缺陷。这包括一些不能看见或者不易接近的电线、结构、水管和保温绝缘系统等。」在英文一侧下面,则有黄小姐的签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