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列治文夜市」侵权案审结,联邦法院判决原经营者Target Event Production胜诉。
「列治文夜市」创办者Target Event Production起诉其后在同一地点举办夜市的Lions Communication及其东主 Paul Cheung侵权,案件交由加拿大联邦法庭审理,已经有结果。长达81页判决书指出,假若没有侵犯版权,2008年的新夜市不一定能够开设。
胜诉的Target Event Production的Raymond Cheung对判决感到满意。他解释说,对方声称在2008、2009年均没有赚到钱,故此不能从利润中赔偿。但对方要付1.5万元的罚款,而且还要付律师费,数额还未点算清楚,但肯定过万。
Raymond Cheung又指出,判决也规定店舖划位图则,以及商户租约上均有侵权情况,故此今年就是要经营下去,也需要重新划位,重新草拟租约。
Raymond Cheung又认为,各级政府在知道这些违法行为后,也不应该继续支持这一活动。
Raymond Cheung的Target Event Production今年在新西敏Starlight赌场旁将经营另外一个夜市。他透露,自从数个月前开始招募租客,发觉「列治文夜市」有不少顾客支持,他的夜市也会名正言顺的使用「列治文夜市」这一名称。
而 Lions Communications的Paul Cheung则指出,对方并没有完全胜出。他向列治文区报《Richmond Review》表示,法庭没完全採纳控方所有指控,包括车位等陈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