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岛日报消息,联邦移民及难民局年前拒绝一名父亲申请他的27岁女儿家庭团聚移民;但由于女儿仍然在学,安省一个法庭裁定她仍属依赖父母的在学子女,批准将案件发还,继续处理移民申请。
这名来自中国的父亲林铭盛(Lin Ming Sheng,译音),在2007年5月申请以家属团聚身分,担保他当时已27岁的女儿林建珍(Lin Jian Zhen,译音)移民。但因女儿已超过22岁依亲子女规定,加上她的学业曾因实习期,中断了数个月,故此审批的移民官员拒绝其申请。
林铭盛不服,并在2007年底上诉,几经安排,在2008年4月由女儿林建珍在中国以视像会议越洋作证。证供指林建珍在21岁时进入中国的华中科技大学的医药卫生管理学院,期间要在江汉油田总医院实习半年,在翌年9月复课。
到她在2004年转到湖北三峡大学毕业,后在大学继续进修做研究生,在2005年夏天,完成医学实习,又继续在大学的成人教育学院进修。故此,她自21岁以后仍是全时间读医科的学生,要依赖父母亲照顾,甚至到25岁。
移民部认为不合两项标准
移民部官员认为林建珍在实习半年后,即2002年3月和同年9月入学之间,学业中断,而且她刚过了22岁,故此正正不合依亲子女及全时间在学学生这两项担保移民条件,按例不符合家属团聚资格,于是拒绝林铭盛的申请。不过,一估安省法庭法官引述法庭案例,有学生进修也有休学期,以便办理私事,故此,官员考虑时要留有余地,并以此考虑林建珍是否放弃学业,还是在修读医科。法官认为林建珍属全时间的修读一门医学专业,有足够文件证明。
法官也认为林建珍的证供可信,所以接纳她仍是移民法例定义中的「依亲子女」,是家庭类別成员之一。法官批准林铭盛的上诉申请,并要求联邦移民部官员继续为她办理家庭团聚移民申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