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民也许不知道,为了美观而将汽车牌照用染色的塑料罩覆盖是违法行为,警察可以「看不清车牌」为由,向车主提出最高110元的罚款。市民若使用车行送出的透明保护罩则不属违法,但要保证塑料罩的清洁,以便车牌上的内容清晰可辨。
随著大多伦多地区开始增设闯红灯摄录机,有不法人士想出对策,用反光塑料罩或喷涂材料装饰车牌,以防止车牌在闯红灯时被拍摄。安省政府表示,使用任何阻挡车牌被拍照的方法都触犯有关法律,并将受到惩罚。
交通厅官员尼古拉斯(Bob Nichols)表示,根据安省「高速公路交通法」(Highway Traffic Act)第13章第3条的规定,车主要保证车牌在任何时候都要看得见,保证车牌可以被拍照,且车主不能做任何阻碍车牌可视性的事,包括使用有颜色的塑料罩或喷涂材料。
尼古拉斯表示,警方如果怀疑车主有阻碍车牌被拍照的行为,事主一旦被警方抓到,将面临指控,并将被罚款110元。所以说,法律授与了警员控告违例车主的权利,警员可以根据自己的判断,勒令车主拆下有颜色的塑料罩,或者对当事人提出票控。
本地车行负责人表示,车主在购买新车时,车行通常会赠送印有车行标志的透明保护罩,车主若悬挂此类罩子并不触犯法例,因为这些保护罩未经特别处理,既没颜色,也没有反光作用,因此不会影响警员或摄影机确认车牌的号码。
去年,士嘉堡以东Whitby市56岁男子Edward Cunningham,涉嫌在万锦市一间商铺向市民兜售可以遮盖汽车牌照的塑料罩,摄影机无法清楚拍摄到车牌号码,令其顾客可以免费上407号收费公路。警方经过一个多月的调查后,将该名男子拘控。
警方证实,该批以每块60元售出的塑料罩,从正面看是透明的,车牌号码清晰可辨,但如果以俯视的角度,车牌号即变得模糊不清,令收费公路的摄影机无法拍摄车牌号码,而难以确认车主的身分。